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抵消效应(其他应收款跟其他应付款的账务处理)

作者:admin 时间:2023-11-21 06:54:31 阅读数:1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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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公司之间的其他应收应付款相互抵消

1、如果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的下面的明细不是同一个明细科目,那就不可以抵消的。要抵消要先做出科目余额表,写出说明,领导审批后做。

2、企业之间的应收应付能相抵。例:A企业:应收账款-B企业500万元 负债有:应付账款-B企业100万元。月末直接做转账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B企业100万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100万元。并互相开转账收据。

3、因为出现重复的部分。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某分公司的科目余额和子公司账套的其他应付款—总公司余额是相等的,出现重复的部分,汇总财务报表时,两个科目之间可以相互抵消。

电子版合同是有效合同吗

1、电子合同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属于有效的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则属于无效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

2、电子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也是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签订书面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情况下存在矛盾的可以提出仲裁或者起诉处理。

3、法律分析:电子版合同有效。根据规定,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形式,可以有形地表现出合同所载的内容。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当事人事先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并且经可靠的数字签字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要按约定履行合同。

5、法律分析:无论书面还是电子合同,只要符合相关条件,都是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满足合同有效成立的要求。

6、电子版合同有法律效力。如果电子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并且经过可靠的数字签字后,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根据约定履行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个会计做账上其他应付款抵其他应收款的问题?

1、其他应付款的借方金额为负,有三种可能性:可能性1:表示账户调整被冲销;可能性2:错误账户被更正;可能性3:注册错误。

2、可以这样做分录。摘要:冲减老板*月*日借款,原记账凭证*月*号 摘要主要是写清内容,怎么回事就是了。

3、其来源,一是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由职工个人承担的部分、二是企业为职工交纳的计入企业当期损益账户。

4、看明白了吗?应付工资不应该在其他应收款里核算。这样的帐没办法在年末结帐,我是不会。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为什么合并抵消

1、因为有重复的部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母公司的资产+子公司的资产=母公司的负债+子公司的负债+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是与子公司之间的交易要抵消,不是与合营联营企业的交易抵消。

3、因为合并报表时,是把母子公司视为一家公司编制的。由于母子公司之间交易产生的收益在合并角度上看并没有增加企业利润,因此在合并时要把未实现的损益抵消。

4、合并报表做抵消分录,是因为母子公司之间把虚的或是重复的部分抵消,合并报表抵消分录的基本原理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相抵消。

其他应付款的暂时性差异

其他应付款的暂时性差异如下: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暂时性地欠下的款项,但尚未到期支付的金额。

如果或有负债不能够成为税收扣除项目,则不能扣除部分就构成一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三是部分负债债务重组调整减少的部分账面价值。这类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负债等。

负债确认不涉及损益就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举个例子,比如,公司收到关联方款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因为该业务与损益表无关,所以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