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的协调支持及执行方法

作者:admin 时间:2024-01-23 15:31:01 阅读数:19人阅读
  1. 巡察办的职责12个字?
  2. 巡审联动实施办法?

巡察办的职责12个字?

     巡察办的12 字工作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

      不得越权指挥,不得利用巡察职务之便要好处,不得增加基层负担等内容,重点对巡察办工作人员在办事程序、保密纪律、廉洁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风、请示报告制度等方面划定“禁行区”。

1、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

2.统筹、协调、组织巡察组开展工作;

3.草拟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4.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5.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6.分类移交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线索;

7.对学校党委、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8.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是巡察办的职责12个字。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巡察工作的协调支持及执行方法

巡审联动实施办法?

为加强巡察与审计工作联动,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巡察监督高质量发展,寿光市出台《巡察与审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对巡审计划制定、巡审方式、信息共享、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放大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综合效应。

《办法》规定,市审计局对每年拟列入巡察计划且能够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单位,优先列入审计项目计划,就已审计但需重点关注单位,提出纳入巡察计划的建议;市委巡察办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市审计局建议,对拟列入巡察计划的单位进行适当调整。对同时列入巡察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的单位,实行“巡审同步”,分别成立市委巡察组、审计组,商定进驻时间、工作方式、人员力量、协作配合、日常联络等联动事宜,共同参加巡察动员会和业务培训。

巡察工作的协调支持及执行方法

“巡审同步”过程中,定期调度“巡审联动”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情况沟通、资料提供等工作;市委巡察组和审计组分别确定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巡察后,市委巡察办和市审计局按程序分别反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市委巡察办会同市审计局集中研判、分析原因,向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专项治理建议。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参加巡审联动工作人员严格遵纪守法,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