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有哪些不同点

作者:admin 时间:2024-01-20 02:42:02 阅读数:15人阅读
  1. 加速折旧法的科学性?
  2. 直线摊销法和年限平均法的区别?
  3. 企业为什么不选择加速折旧而选择直线折旧?
  4. 使用加速折旧法替代直线折旧法会对?

加速折旧法的科学性?

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最简单并且常用的一种方法。此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除以预计使用年限,求得每年的折旧费用。在各使用年限中,固定资产转移到产品成本中的价值均是相等的,折旧的累计额呈直线上升的趋势。这种方法具有易懂和易操作的优点,却忽略了"何时受益,何时付费"的配比原则,特别是在一台设备使用初期和末期要与它的使用高峰期承担相同的折旧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这种方法就存在很多不足:  

首先,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前期应提的折旧额应该相应的比较多。  

其次,固定资产使用的总费用包括折旧费和修理费两部分。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的修理费会逐渐增加。而平均年限法的折旧费用在各期是不变的。这造成了总费用逐渐增加,不符合配比的原则。  再次,平均年限法未考虑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和强度,忽视了固定资产使用磨损程度的差异及工作效能的差异。  

最后,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到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优点:  平均年限法最大的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掌握,简化了会计核算。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适用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又有哪些固定资产使用平均年限法比较合适呢根据影响折旧方法的合理性因素。当一项固定资产在各期使用情况大致相同,其负荷程度也相同时。修理和维护费用在资产的使用期内没有显着的变化。资产的收入在整个年限内差不多时。满足或部分满足这些条件时,选择平均年限法比较的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平均年限法适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它的理论依据在于资产价值的降低是资产使用状况的函数。根据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或设备的使用状况来计提折旧。假定固定资产成本代表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单位(可以是行驶里程数,工作小时数或产量数),

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有哪些不同点

然后按服务单位分配成本。这种方法弥补了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特点。  工作量法的缺点:  

首先,同平均年限法一样,未能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  再次,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也难于准确的估计。  

最后,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  工作量法的优点:  当然,由于工作量法自身的特点,在有些情况下使用工作量法反而比较合理。

直线摊销法和年限平均法的区别?

没有区别。

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有哪些不同点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

     它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

企业为什么不选择加速折旧而选择直线折旧?

企业不选择加速折旧,而选择直线折旧法,往往是因为企业处于经营能力有限的情况,因为加速折旧,就意味着企业在短时间内承担更多的折旧费用,经营绩效会有一定的压力,所以选择直线法则比较平滑的体现费用,也就能够平滑的体现经营利润。当然,有些资产也不适合采用加速折旧法,例如房屋建筑物等消耗较为均衡的固定资产。

使用加速折旧法替代直线折旧法会对?

当存在所得税的情况下,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从投资的价值分析,加速折旧法下现金流量现值将大于平均年限法,也就是说到固定资产更新时,加速折旧法下将有更大的现金流,可以说和平均年限法相比,加速折旧法更“有利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假如企业已决定要更新改造)。

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有哪些不同点

但是要看到企业是否要进行更新改造,这项决策本身是独立于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方法的选择的,方法的选择并不能促进企业作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决策,从企业全局考虑,如果企业有其他更经济的投资选择,它可以将该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届满时报废,如果企业没有其他投资选择,则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折旧核算方法,企业都要更新改造的。